Booking Instructions
訂房須知
1.員山鄉農會 (銀行代號:589 ) 帳號:58901-11-003462-9 戶名 : 葛揚忠。
2.為保障權益,雙方簽訂合約後 ,請於訂房後3日內匯入訂金50%,押金30%並於匯款後以LINE告知帳號 末五碼與匯款金額,以利確認完成訂房手續。當天入住同時以現金或轉帳結清結餘款,押金於退房時管家確認物品皆無損壞或遺失後以現金或現場轉帳退還。
3.訂金為總房價之50%,若為連續假期則為100%,乙方於當日抵達辦理入住時,請攜帶身份證/護照或駕照之正本證件,以利於核對身份及資料登記,餘款以現金或現場轉帳付清即可。
4.訂房後,如欲取消訂房請主動告知,若未能於3個工作天內匯訂,本次訂房自動取消,並不另行通知,不便之處敬請見諒。
5.入住時,請出示身份證件辦理登記,並以現金或轉帳方式結清餘款。
6.請勿攜帶寵物。
7.請保持環境整潔, 若有漚吐或製造不必要垃圾,每處酌收清潔費。
8.退房時,請記得繳回房卡。
9.16人以上包棟 , 入住若需加床或嬰兒床 費用另計, 6歲以上算一人。
10.本館不接待非入住訪客。
11.住宿人數不符合訂房時所告知之人數時,且未通知,經發現多出之人數時,一 律不得入宿也無法退費(包含寵物)。
12.KO. VILLA 設有LIFE SMART智能居家,並提供管家服務,管家同住館內,如能接受請再預訂。
13.因食品安全 廚房僅提供專業私廚使用,私廚費用另計。
14.訂房、入住問題、特殊需求或續住優惠,請加入Line官方帳號 或電話詢問,IG、FB、官方帳號詢問訂房之回覆,恕無法保證預訂成功及保留訂房。
1.住宿日前二週內不得延期(除人力不可抗拒因素外),延期訂金保留一個月(僅限延期一 次), 並請重新訂房,恕不另行通知。
2.當日不接受退房,如欲更改房型、房數、延期請於一週前通知。
3.旅客於住宿日當天取消或怠於通知者沒收訂金總金額 100 %。
4.旅客於住宿日前1天取消訂房扣訂金總金額 80 %。
5.旅客於住宿日前2~3天取消訂房扣訂金總金額 70 %。
6.旅客於住宿日前4~6天取消訂房扣訂金總金額 60 %。
7. 旅客於住宿日前7~9天取消訂房扣訂金總金額 50 %。
8. 旅客於住宿日前10~20天取消訂房扣訂金總金額 30 %。
9. 旅客於住宿日前21天取消訂房,不另扣取消費。
10.以上訂金意指為總房價之50%。 ※若因天災導致交通中斷無法前往,可全額退費(以中央氣象局發佈陸上颱風警報及公 路局發佈道路中斷為準),滯留期間房價以 5 折 計算。
1.KO VILLA 私宅,採私人招待所,只接待一組客人,最多18人。
2.KO VILLA 共五間房型,大四人房一間 ,四人房兩間, 雙人房兩間
3.入住Check in 時間:下午 15:00-20:00 / 退房Check out 時間 :上午11:00 。
4.下午茶供應時間為15:00-16:30,此時段入住的房客皆可享用下午茶,超過下午茶供應時間將喪失權益。
5.供餐時間統一為早上9:30 (請準時下樓用餐,10:30後不再供餐)
6.露天戲水池開放時間為08:00~20:00止(非開放時間請勿下水),請勿私自攜帶音響設備於戶外區撥放音樂。
7.公共區域於22:00熄燈,請於時間內使用。(退房房客使用設施時間至11:00)
8.入住後若發現有任何電器無法使用,請馬上告知,避免需釐清責任歸屬。
9.為顧及住宿安全只招待住宿房客,謝絕訪客入住。
10.提供加床/加人服務, 務必在入住前7天以前告知
11.沐浴套組、毛巾、浴袍等非拋棄式用品請勿帶走,違規者以商品原價賠償。毛巾、床包、被套若沾染紅酒或染髮劑等等…導致染色,需以原價買回。
12.外出時,請配合鎖好門窗及關閉電器用品,個人貴重物品,請自行妥善保管,如有遺失,恕不負責。
13.KO.VILLA備有電梯
14.禁止攜帶寵物。
1.活動須於確認後即支付訂金方能確立,訂金可以現金.轉帳.匯款或銀行開立之即期支票來支付,訂金一經支付,概不退還亦不接受保留或轉讓,可更改活動日期使用。
2..活動當天如有硬體需求:音響,燈光,舞台,煙火以及電力等需求,需使用甲方指定硬體廠商。
3.乙方需於約定之時間內撤場完畢,不得留宿且恢復場地原貌。
4.乙方若有相關進場負責廠商,需事先檢查確認場地情況,現場如有任何進場前原有之毀損或刮傷,需於進場前先與場地人員提出,避免撤場時雙方對場地狀況有異議。
5.現場佈置不得遮蔽消防指示、標誌、設備、安全門及活動所需之服務出入口,佈置物品亦不得妨礙逃生避難設施,如有違反,甲方有權利要求廠商立即拆除。
6.廠商施工請依勞工安全衛生法令規定,並請指派現場負責人督導及配帶適當之安全防護用具,若發生任何施工意外,甲方不負任何責任。
7.乙方須加保活動之公共意外險。
8.如有需要移動或修改現場任何擺設,請先通知甲方現場人員,禁止私自移動或拿取,若現場擺設有所損毀或遺失將需照價賠償。
9.場地牆面、地面、及布類物品嚴禁使用釘槍、黏著劑、釘子、掛勾等物品。如有違反需照價賠償。(如欲黏貼海報、紙張,需自行準備萬能環保黏膠)
10.如會場需使用蠟燭,應事先徵得甲方同意,且須使用容器盛裝,並放置於桌上,不得放置在地上。 如本飯店認有安全疑慮時,得隨時要求修改使用方式或禁止使用之。
11.鋁合金結構支撐桿及自行搭設舞台木樁等大型器材,擺放於現場任何材質地面上,皆需鋪設地墊。若地面有出現任何壓痕或刮傷等毀損,將需照價賠償。
12.現場施工及拆卸裝潢(含木工、油漆、花飾等)需於地毯上鋪設防水地墊,且地面上嚴禁噴水、 擺設花瓣及蠟燭。
13.電源箱在外接電路時,所有電源線需用膠帶固定在牆壁角落、地面上,不得裸露於外,因 應活動賓客及其它客戶之安全,如有違反公共安全之佈線,甲方人員有權利請現場人員立即改善;之後且須經甲方人員檢視,認定合格後始可送電使用。
14.會場若擺放蠟燭、照具器材,請務必放置於非易燃之盆器、相關保護措施,不可直接放於桌面或地毯上;如有違反而產生之爭議及相關賠償將由廠商自行負責。
15.場地現場之燈具、管線上嚴禁懸掛任何物品,並勿將海報文宣遮蓋配電箱及消防設備之處, 如違反規定甲方將會先行口頭勸告,如仍未改善,甲方有權強制拆除,拆除後所產生之費 用及相關賠償將由廠商自行負責。
16.如有任何工作人員餐點(食物、飲料瓶)及場佈(包裝紙箱與珍珠板)所產生之垃圾,需自行攜出;甲方無法代為處理且不提供垃圾袋等清理工具。
17.請注意服裝儀容,勿穿拖鞋及不雅行為影響場地之形象。場地內全館禁煙、嚼檳榔或口香糖,以維護場地消防安全及衛生,敬請配合。
18.如有任何不當行為,甲方有權立即制止並予以求償。活動進行時,外包廠商之音響工程需配合場地使用狀況做音量控制,敬請配合。
19.為遵守消防法等相關法令以維護公眾安全, 嚴禁使用會造成場內消防偵煙系統啟動之所有特效,例如:拉炮、碎紙花、仙女棒,乾冰以及產生煙霧或火花等物品,且不得使用空飄汽球,如需以汽球佈置場地,需固定於地/桌面。如有違反致造成飯店或他人損害時,應負賠償責任及相關法律責任。
20.運送物料器材一律由指定卸貨區進出,請自備手推車。請依照指定路線卸貨,需從採購卸貨區經由後走道進入活動會場。未經許可,不得經過客用走道; 如因運送過程有任何碰撞損壞場地裝潢,需照價賠償。
21.乙方使用租借場地內器材, 客廳擺設,影音硬體設備 ,家具, 沙發, 地毯, 牆面,房間內軟裝, 戶外區吧台,戶外廁所,淋浴區,木棧板,磁磚, 泳池區,泳池廣場地抿石子地坪,草地區自然生態池區,等所有物, 若有任何碰撞損壞場地裝潢以及髒污等, 乙方需照價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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